董教总联合文告 独中统考势如期举行,董教总吁学生安心应考

董教总联合文告 独中统考势如期举行,董教总吁学生安心应考

针对近日考试局发函不允许关丹中华中学报考华文独中统一考试所引发的风波,董教总特此发表文告如下:

 

  1. 关丹中华中学是在董教总独中工委会派团考察关丹中华中学以及成立法律小组进行深入研议,分别提呈有关的报告后,再经过董教总独中工委会会议和董总、教总领导层的联席会议的议决,经过层层严密的考核及考量后,才作出慎重决定,即允准关丹中华中学报考华文独中统一考试。
  2. 董教总严正表明,在关丹中华中学报考华文独中统一考试课题上,最大利益必须归于学生,这当然也包括关丹中华中学的学生。因此,独中统一考试势必于10月16日如期举行,董教总吁请学生安心应考,家长放心。届时,统考考题将分发给所有有关考生包括关丹中华中学学生应考。
  3. 事实上,从2012年以来,教育部总监前后至少5次复函表明“获悉”或“不阻止”关丹中华中学学生报考统考,包括了2012年12月(隆中华独中去函)、2014年10月(董总去函)、2015年3月(关丹中华中学去函)、2015年5月(彭州董联会去函)以及2015年10月(关丹中华中学去函)。与此同时,据新闻报导,教育部副部长张盛闻也公开保证,教育部总监已承诺,近期内将由考试局发出公函正式撤回早前所发出的关丹中华中学学生不能考独中统考的信函。所以,董教总有信心这起风波能尽速平息和圆满解决。
  4. 1975年,第一届统考在突破重重难关、排除万难后,得以成功举行,迄今已将迈进第42届。经过数十年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及全国华文独中的通力合作与努力,统考作业的严谨、学术水平与价值,已受到各方的肯定,建立了专业品牌;统考证书也被超过300所国内私立高等学府认可,而国外也有超过1,000所公私立高等学府认可统考的学术水平。除此之外,政府也已承认独中生以统考申请进入师范学院,证明统考是符合国家的教育制度与水平。董教总促请所有爱护华教的人士,都必须谨记以上事实,不应以私人的恩怨或议程,破坏统考,以致使历经几代人努力的事业与成就将因此而付诸一炬的局面。
董总促请张盛闻依事实发言 促公布增建华小政策和程序

董总促请张盛闻依事实发言 促公布增建华小政策和程序

董总今日发表文告,针对教育部副部长张盛闻日前发表“政府从未有不允许增建华小的政策”言论,认为这是对当前争取增建华小所存有的困境,所采取掩耳盗铃的作法,并要求他立即以书面形式公布制度化增建华小的政策和程序,以证明其言论的真实性。董总文告全文如下:

 

  1. 本会强调,董总和各华团长期以来都向政府提呈许多备忘录,要求政府按社区人口和教育需求增建华小。此外,增建华小所面对的种种困境,以及从全国、各州到地方上要求政府增建华小的民意,也获新闻媒体广泛报道。但是,政府往往在全国大选或补选才宣布批准增建或搬迁华小,甚至没有完全承担建校所需的全部经费和土地,荒废时日才建竣。其实,政府没有制度化增建华小的政策和措施,反之以搬迁微型华小取代增建华小。副部长张盛闻的说话充分表明其不但对此华小困境好像“茫然不知”,同时是一项严重歪曲事实,并没有依据事实的发言。
  2. 若按照副部长张盛闻声称的“政府从未有不允许增建华小的政策”言论,那么为何会发生许多微型华小被迁至人口密集区,以及白沙罗华小迁校事件中出现8年抗争的困苦斗争?
  3. 因为政府实行单元化教育政策,导致增建华小面对困境,所以才会出现“华小一所都不能少”的现象。全国各地华社和董家教校友成员,坚持维护微型华小的生存,不要有关华小关闭,以免成为民族罪人。因为每关闭一所,就是失去一所华小的办校注册准证,导致华小数量减少。
  4. 既然副部长张盛闻声称“政府从未有不允许增建华小的政策”,那么他就有责任证明其言论的真实性,吁请副部长张盛闻立即以书面形式,公布制度化增建华小的政策和程序,包括列明政府如何分配学校保留地和建校拨款以增建华小,以及如何把增建华小纳入政府所实行的每五年度大马计划、每年财政预算、教育部教育发展蓝图和建校计划,以及学校规划指南。
董总促请张盛闻依事实发言 促公布增建华小政策和程序

董总认为教育部问卷调查不客观及有所偏差

针对教育部展开的“通过教育促进团结5年路线图”问卷调查涉及敏感问题,已引起华教人士高度关注,董总认为有关的问卷调查是不够专业及有引导性,董总特此发表文告如下:

  1. 作为重大意义的团结政策,是必须邀请非政府组织(NGO)及有利益相关者,包括教育团体如董教总、校友会等讨论,询问意见及看法,不宜以问卷调查的方式来收集各方的意见,否则少数族群的意见必然会被忽略。
  2. 网上的问卷调查,基本上是很难做到客观及准确,不能够作为制定一项政策或重大计划的基准。
  3. 就算采用网上调查的方式,本会认为问卷及民调进行前,必须要有宣导期,让非政府组织、社团、相关利益者及公众人士,包括家长提出看法、反建议等,不是随随便便挂上网就是问卷调查。
  4. 况且,有关问卷设定不客观及偏差,同时也有引导性,无法作出公平的评量。
  5. 因此,本会吁请教育部应该广邀各有关团体及非政府组织一起探讨团结政策,勿贸贸然制定任何影响深远的政策。

董总促请教育部必须健全国民型中学及国民中学华文班师资培养体系

董总促请教育部必须健全国民型中学及国民中学华文班师资培养体系

董总促请教育部必须健全国民型中学及国民中学华文班师资培养体系,必须即刻解决国中与国民型中学的华文教师师资严重短缺问题,同时杜绝一再让类似苏丹依德利斯教育大学中文组毕业生被派往技职学校和全寄宿中学事件的出现。

 

针对苏丹依德利斯教育大学中文组22位毕业生有18位被教育部派往技职学校和全寄宿中学事件,董总特此发表文告如下:

 

  1. 本会坚决认为苏丹依德利斯教育大学中文组,其课程设置是以第一语言教学法作为学术训练,为将来到国中及国民型中学教授华文做准备。据了解,技职学校和全寄宿中学的华文课与国中及国民型中学的华文课是有很大的差别,基本上是没上过华文课的学生。因此,苏丹依德利斯教育大学中文组的毕业生被派往技职学校和全寄宿中学,以第二语言教学法教导非华裔学生。对中文组毕业生来说,不仅学无所用,甚且教学资源被滥用。
  2. 这样不按实际需要的调派方式,不但违反了当初设立中文组的目的和宗旨,也违反语文教学原理,没有依据教育原理去处理教育事务,是有关官员不专业的表现,这同时也是对教育部欲达成与落实教育大蓝图来说,是背道而驰的做法,又如何说服国人相信要致力提升马来西亚成为一个国际教育学术中心的宏愿
  3. 本会促请教育部必须健全国民型中学及国民中学华文班师资培养体系,必须反省及即刻解决国中与国民型中学的华文教师师资严重短缺问题,以免对学生带来深远的影响和不利学习,并保障全体学生的利益。同时必须杜绝一再让类似苏丹依德利斯教育大学中文组毕业生被派往技职学校和全寄宿中学事件的出现。

董总不承认“半津”与“全津”学校之分 吁请董事会站稳脚步

董总不承认“半津”与“全津”学校之分 吁请董事会站稳脚步

董总针对国内华文学校欲将原本的“半津学校”申请为“全津学校”一事,发表声明,全文如下:

  1. 无论是在《1957年教育法令》或是《1961年教育法令》,还是《1996年教育法令》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全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penuh)和“半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modal)的分类和用词。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政府资助学校有权获得资助拨款(grant-in-aid)和资本拨款(capital grant)这两种拨款(或称为行政拨款和发展拨款),没有所谓只能获得一种拨款或一半拨款,也没有规定以校地拥有权作为发出资助拨款和资本拨款的依据。
  2. 依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53条(1)及第53条(3)规定,国民型小学及部长所指定的学校必须有董事会。贸然将“政府资助学校”转换成“政府学校”恐将导致董事部失去学校管理权。
  3. 多数华、淡小校地非属中央政府,教育部所制定的“全津与半津”学校分类作法不但是法外立法,更是否定华、淡小的地位与权利,限制华、淡小的发展空间。民间以私人土地协助国家办教育和培养人才,理应获得赞扬与肯定。无论校地属于中央政府、州政府、学校董事会、教会或私人的各源流小学都是国家教育体系内的学校,理应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4. 一些校地属于政府的华文小学,也向华社募捐筹款以推行建校或扩建计划。同样的,好些新村华小的校地虽属于政府,却未曾获得政府的全部的教育拨款。
  5. 本会坚决要求政府撤销1998年“学校扩建和重建指南”、废除“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的法外立法之区分,以及纠正将“政府学校”等同于“全津贴学校”以及把“政府资助学校”等同于“半津贴学校”的严重错误做法。
  6. 呼吁全国华教工作者须关注此课题。已决定申请转换为全津学校地位的董事部,立即停止相关动作,并与董教总等教育团体讨论交流,方做出妥当的决策。
董总促请张盛闻依事实发言 促公布增建华小政策和程序

吁请雪隆董联会履行会员责任 委派代表出任董总中委会委员

针对本月11日雪隆董联会2016年代表大会提到雪隆董联会有委派代表列席董总会议及张志明是伪中委,董总今日发表文告予以驳斥,以正视听,全文如下:

 

  1. 本会严正表明,本会曾于去年9月发函雪隆董联会邀请该会出席董总会员代表大会,及5次发函该会派出一位代表成为中委会委员(参见附件),不过至今为止,该会都完全没有理会及作出任何的回覆。事实俱在,不容狡辩。无论如何,本会诚邀雪隆董联会回归董总团队,并希望该会派员出席于本月26日召开的“2016 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也不要以任何似是而非的理由或荒谬的藉口予以开脱。
  2. 本会认为,雪隆董联会作为董总十三个会员(州董联会/州董教联合会)之一,没有依据董总章程,履行作为会员的责任,委派代表出任中委会委员,未尽会员之义务,原已是一项失责的行为。现又企图掩盖事实,在其会员大会上公然发表有委派代表列席董总会议的谎言,误导其会员及华教人士,本会对该会领导人的谬论,严正予以遣责。
  3. 本会重申,去年8月23日的董总特别会员代表大会是经民主程序,由董总绝大多数会员选出以刘利民为首的领导层,同时获社团注册局的接纳承认。只是,叶新田和邹寿汉为首一批董总前领导不服膺民主规范,纠集不明事理的人士,制造各种事端,包括一再将董总事件带上法庭,糢糊事实,以遂个人的利益,而严重的破坏董总名誉。有关张志明在该会会员大会上,被该会领导人公然指责是董总伪中委一事,本会在此严正指出,张志明是于去年8月23日举行的董总中央委员会会议上一致通过委任的委员,其他同时受委的华教人士还有6位。本会重申,这也是依据董总章程5.2.4条文下作出的合法委任。本会对该会领导人无视事实及践踏董总作为全国华教总机构的威信,予以最严厉的谴责。

附件:

董总发函促请雪隆华校董事会联合会委派代表出任中央委员

一览表

(2016年6月13日更新)

日期

信函事项

备注

15-9-2015

致函雪兰莪暨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华校董事会联合会主席/总务邀请委派1位代表出任第30届董总中央委员职 未有回复。

23-9-2015

致函雪兰莪暨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华校董事会联合会主席/总务邀请派员出席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没有回复,也没有派员出席大会。

7-11-2015

致函雪兰莪暨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华校董事会联合会主席/总务邀请委派1位代表出任第30届董总中央委员职 未有回复。

8-1-2016

致函雪兰莪暨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华校董事会联合会主席/总务邀请委派1位代表出任第30届董总中央委员职 未有回复。

9-3-2016

致函雪兰莪暨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华校董事会联合会主席/总务邀请委派1位代表出任第30届董总中央委员职 未有回复。

1-6-2016

致函雪兰莪暨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华校董事会联合会主席/总务邀请委派1位代表出任第30届董总中央委员职 迄今未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