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大会提案

2023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大会提案

2023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大会提案

2023年6月24日

 

一、大会呼吁各方积极响应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的号召,要求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还原三机构在董事会的主导权,同时支持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建设。

案由:目前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已经成为一个使用董教总的名义,但实质上已脱离董总与教总,名存实亡的机构。因此,三机构呼吁各大华基政党、华团、公民团体及广大关心华文教育的社会大众,严正看待别有企图者公然侵占原本属于华社的公共资产,这已对公民社会带来严重的破坏,并对华教团体的社会公信力造成伤害。各方应积极响应三机构的号召,向他们施压,以还原三机构在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主导权。

 

二、要求政府在行政和立法上展现对抗极端主义的政治意志,严厉对付涉及散播族群与宗教仇恨、恐惧的极端言论,杜绝任何可能破坏社会和谐的言行,制止极端势力滋长。

案由:第十五届全国大选结束至今,国内族群与宗教课题层出不穷,不少别有居心者企图挑起对立纷争,越发保守的社会趋势令人担忧。政府必须戮力维护体制的公信力,凡涉及社会和谐的类似事件一律严格执法,绝不宽贷。朝野政党亦有责任确保政治中道力量,不会被极端主义颠覆,绝不能成为社会常态,更不能造成社会的裂痕。

 

三、要求政府贯彻“昌明大马”的治国理念,尽快拟定《多元文化教育政策》的指导性文件,确保教育平等与母语教育权利。

案由:首相安华提倡在国家政策中贯彻“昌明大马”理念,强调“永续、繁荣、创新、尊重、信任、关怀”六大原则,政府各部门应遵循执行,纠正教育政策偏差,拟定政策时贯彻多元开放理念,务求促进族群融合,以推动国民团结为终极目标。多元文化教育政策需秉持尊重多元、包容差异,致力于平等之原则,戮力发展多源流教育体系,促进族群关系,加强社会凝聚力。

 

四、要求政府制度化公平分配资源与拨款各源流教育,依社区需求增建各源流学校。

案由我国宪法和法律明文保障母语教育权利及多源流教育体系。华淡小自我国独立前已存在,与各源流学校一样长期为国栽培人才。吉隆坡和哥打峇鲁高等法院在2021年先后宣判华淡小并未违宪,这项标杆性判决揭示,任何对华淡小合法性之质疑,既漠视多元社会现实,亦罔顾多源流教育历来的贡献。《1996年教育法令》阐明,无论是“政府学校”和“政府资助学校”,都获得同样的拨款,包括由政府承担全国华小和淡小等各源流学校全部的行政和发展开销。政府应当秉持平等原则,合理分配资源,制度化增建各源流学校、公平分配教育拨款、足够的合格师资。

 

五、要求政府成立独立的教育监察委员会,以监督教育部行使公共权力的运作,强化施政效率,防止滥权弊端。

案由: 团结政府上台后矢志打击贪腐,扫除积弊,塑造廉政文化。为此,我们要求政府成立独立的教育监察委员会,其委员会须具有法定地位,并向国会负责与提呈年度报告,以确保其独立性。民众可就管理不善、违法行政、不公平、歧视、滥权、不回覆、拒绝提供资讯、不合理的延迟等理由向委员会申诉。

 

六、要求政府确保各级学校的预算经费、师资、网络设备等设施均衡分配,以改善城乡教育差距,维护完善的教育环境。

案由:数码科技快速发展,加上近年疫情催化,掀起网上学习浪潮。不过,我国网上教学资源不足,基层学生难以跨越数码鸿沟,偏乡学校的校舍设备,经常因老旧年久失修,影响师生日常使用便利。新政府关注微型小学的发展规划,积极改善数码鸿沟之余,也须加强管理维护,改善校舍设备,除了保障校园安全,也有助于稳定偏乡师资,维护教学环境品质。

 

七、要求政府为国留才储才,从学术角度尽速承认华文独中统考证书,作为进入国立大学及公共服务机构的录取资格。

案由:华文独中统一课程,包括历史科在内,亦遵循国家教育课程标准的方针,拟订课程标准过程中,以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为参考蓝本,并规定国语为必修科目之一,符合宪法与多元教育原则。独中多年来为我国各领域培育人才,贡献良多。新冠疫情解封,新政府上台后,应从学术角度理性探讨承认统考课题,在经济迈步全面复苏的当下,留住各领域人才是发展关键。唯有培才惜才留才,遏阻人才外流,才是经济转型、升级之钥。

 

八、要求政府制定完善师资的招聘与培训制度,一劳永逸解决师范学院、国民型中学华裔教师、国中华文班与华小等各源流学校师资不足问题。

案由:据副教育部长林慧英所言,截至今年1月31日,国内各源流学校目前一共缺少19,431名各科教师;其中,国民中学和国民型中学有超过两百多名华文教师空缺。教育部除了过去曾经推出的单次招聘计划外(2021年7月),应掌握师范学院、国民型中学、国中华文班与华小的师资需求,制定有效调派机制,加强培训规划,确保结业者的专业素质,同时,检讨师范学院招聘制度,解决部分科目申请人数过低问题。

 

九、促请政府恢复“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履行当年的承诺,改善国民型中学的发展困境。

案由:政府必须兑现当年华文中学改制为国民型中学前的承诺。《1996年教育法令》已废除 “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将其归为“国民中学”,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于情不通,明显违背当年承诺。政府必须修法,恢复国民型中学使用“SMJK”(Sekolah Menengah Jenis Kebangsaan)的名称。此外,国民型中学是依据教育法令改制纳入国家教育体制的全津贴中学,因此政府有责任解决其经费、校舍不足及华裔师资偏低问题,避免影响学生的学习权益。

 

十、促请政府鼓励民间团体贡献教育事业,其所得盈余,不论捐款人或受益单位,应一律豁免缴税。非营利组织和民办教育机构也应免于缴付人力资源发展基金(HRDF)。

案由:民间的非营利教育机构或社团,长期以来自愿自发弥补国家在教育领域的不足,协助栽培大量人才,同时分担国家财政压力。政府理应肯定民间的无私参与,给予免税以示鼓励,鼓励它们继续为国贡献。与此同时,疫情下民办教育机构亦面对巨大经济压力,政府理应豁免征收人力资源发展基金,以减轻其财务负担。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与 独大教育机构(独大) 联合文告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与 独大教育机构(独大) 联合文告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与

独大教育机构(独大)

联合文告

2023年6月23日

 

由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在2019年发起筹建的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作为推广华文教育、促进文化交流的华教基地,以便推展各类教育活动,如教师进修与培训,教学实验研究、学校行政人员的培训、学术研讨会、教育教学工作坊,也可以进行统考集中评阅、各类营会、演出、展览等用途。

 

在过去近4年的时间里,建设“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工作,无论在工程方面或募款方面的工作都如火如荼、有序的进行,从民众到学校、华团、公司企业,各界无不踊跃支持响应,因此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决定于2023年6月24日进行动土典礼仪式。

 

有关动土礼的相关筹备工作都已顺利及有序的开展,目前场地也已经布置完毕,同时也获得各政党、华团代表及捐献人士,以及全国各地的华教人士热烈响应,并已通知筹备处将如期出席。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动土典礼将会按照原定流程,照常进行。

 

动土典礼流程:

 

附:动土典礼的布置照片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与 独大教育机构(独大) 联合声明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与 独大教育机构(独大) 联合声明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与 独大教育机构(独大) 联合声明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与

独大教育机构(独大)

联合声明

2023年6月23日

 

1. 独大只是土地的信托人而非地主吗?

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重申,目前位于雪兰莪州乌鲁冷岳加影市8.514依格土地,地契编 号H.S.(D) 6412,是1988年加影华侨学校产业受托会献予独大的地段,当时各媒体都予以报道,独大拥有该地段的地契,是唯一合法地主。这同时也得到加影华侨产业受托会于2023年6月15日发表的声明中,“1988年献地8.5英亩给独立大学有限公司,作为民族教育用途。独立大学有限公司为地段拥有者”,得到有力的佐证,独大是有关土地的地主,并非信托人。

 

2. 董总在此地段的经营与管理权如何?

1991年6月1日,董总与独大签署租用上述土地合约,租约阐明董总可全权使用及管理该地段。有关土地租约期限为30年,每年租金为马币一元,30年后可以再延长30年。2021年合约到期之前,独大董总与独大重新签署一份租用上述土地的合约,同样是赋于董总全权使用及管理该地段30年,每年租金依旧为马币一元,30年后可以再延长30年。此外,独大亦认同董总建设华教综合大厦,因而于2019年起联同董总和教总展开一系列筹建大厦的工作。

 

3.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简称“非营利公司”是由谁成立?

1993年10月20日,董总、教总、独大及独中工委会召开联席会议,通过议案,成立非营利公司,由时任董总主席郭全强、教总主席沈慕羽和独大主席胡万铎为发起人,并委托周素英会计事务所办理注册事宜,以进一步落实申办大专学院。1994年2月26日,教总第42屆常务理事第(4)次会议,议程4.6,追认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申办非营利公司联名注册事,明确写明上述联名注册分別由郭全强代表董总、陆庭谕代表教总及胡万铎代表独大签署。1994年3月23日,当局正式批准非营利公司的注册。

 

4. 新纪元大学学院是由谁创办?

1994年8月27日,非营利公司向教育部学校与教师注册组呈函申请建立学院;1997年3月13日,经过非营利公司及各方努力不懈,据理力争,以及大时局有利条件情况下,终于获得教育部来函,原则上批准新纪元学院的设立,唯须在一个月之内滿足教育部提出的一切条件;1997年6月11日,在通过积极处理及尽力完成当局提出的各项条件后,时任教育部副部长冯镇安移交志期1997年5月28日的“新纪元学院正式批准函”;1997年6月16日,按条例提呈“注册学院申请”予雪兰莪州教育局;1997年9月30日,雪兰莪州教育局将志期9月24日的新纪元注册批准函发给非营利公司;1998年3月1日,新纪元学院正式开课。

 

5.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成立初期的董事会结构如何?

1994年8月25日,董总、教总和独大召开会议,交流成立非营利公司事宜,决定由三机构各派出代表五位,出任董事,以筹办公司成立大会。 1994年9月18 日,董总、教总和独大代表在“独大独中加影行政楼”召开会议,讨论成立非营利公司。会上决定由三机构派出15位当然董事名单,即:

董总代表:郭全强、蔡庆文、陈松生、叶新田、周素英。

教总代表:沈慕羽、王超群、陆庭谕、赖兴祥、陈荣量。

独大代表:胡万铎、饶师泉、叶鸿恩、林晃昇、吕兴。

 

会议也推选6位由赞助人产生的董事,即陈友信、杨云贵、吴建成、丘琼润、江秀滔和陈玉康。最后由15名三机构的当然代表董事与由6位获推选的个人董事,共同组成第一届非营利公司董事会。会议紧接着产生非营利公司第一届执行董事会成员:

主席:郭全强

副主席:林晃昇

秘书:叶新田

副秘书:陈友信

财政:江秀滔

副财政:赖兴祥

董事:陆庭谕

 

6.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结构从1994年至今出现什么变化?

1994年成立的非营利公司,是由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组成。团体会员只有3个,即:董总、教总和独大;个人会员则开放予公众人士参加。无论如何,从非营利公司的公司组织条文和章程中,对于董总、教总和独大作为公司的发起人,在安排上已确立了三机构在董事会的主导作用:即21人董事会中,董总、教总和独大各派出5位董事,在董事会中占71.4%的比重。而自创办以来,当届的董总及教总主席皆自动被推选为非营利公司董事会的主席及副主席,其他的要职主要由三机构代表出任。自成立非营利公司以来,这样的董事会组成结构和运作,一直都相当顺遂,在其管辖下的各项业务,特别是新纪元学院的建设与发展,都取得很好的成绩。

然而,2013年爆发董总风波后,叶新田和邹寿汉等人便开始修改非营利公司的章程,使其董事会中的个人董事人数,首次超越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的代表人数。短短两年后的2015年,叶新田和邹寿汉等人在董总改选中落败后,不但不愿意依据常理从非营利公司退下,反而进一步修改非营利公司的章程,不仅拒绝将该董事会的主席及副主席职务交还给时任董总和教总主席,更变相地私有化非营利公司,将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的代表权削减至各两位董事共六人,反之将个人董事增加多达二十九人,致使个人董事的人数远远超越三机构的代表人数,导致少数私人掌控华教的公共资产,此举经已违背昔日创办初衷。

以下是董总、教总、独大三机构在非营利公司董事会比重变化一览表:

 

7. 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难道就任由个人把持非营利公司吗?

2016年1月2日,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在非营利公司召开特大前夕,分別呈函非营利公司董事会,抗议有关企图篡改董总、教总和独大发起并创立非营利公司的历史,以个人董事掌控董事会。2016年1月19日,非营利公司董事会主席叶新田复函表明,“依据本公司的组织规章和条例,董教总教育中(非营利)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签名人或第一届董事分別为郭全强(商人),陆庭谕(退休教师)和胡万铎(商人)。”“因此,贵函中所言董总,教总和独大共同创立本公司的说法是非常具误导性,完全没有道理和不正当的”。至此,以叶新田及邹寿汉为首的非营利公司董事会已公然地否定了董总、教总和独大作为非营利公司的发起和创立单位的史实,意图利用个人会员来达到把公家财产据为私有的居心,已经是毫不掩饰的公开化地进行。

2016年1月19日,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联合文告,表明三机构不接受非营利公司于2016年1月2日的特大议决,并已通过法律途径提呈各机构5名代表的委派书。虽然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采取司法途径,捍卫三机构在非营利公司的主权,可是因为会员结构已被改变,会员的决定已成关键,因此三项入禀法院的维权行动,即在2016年8月1日吉隆坡高庭,2017年9月15日布城上诉庭,以及在2018年1月联邦法院进行的上诉申请,都一一遭到驳回。

 

8. 为何筹建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其用途是什么?

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在2019年发起筹建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在原址设立一座用以培训师资、批阅统考试卷、巩固及推广华教、促进文化交流的大楼。从民众到学校、华团、公司企业,各界无不踊跃支持响应,不论募款或工程规划都如火如荼,有序进行,相关建筑图测亦已获加影市议会批准。

 

9. 非营利公司及新纪元大学学院对三机构筹建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初期态度及反应如何?

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发起筹建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消息与新闻,特别是展开一系列的募款行动,都在各大媒体显著的刊出。2022年2月25日,董总行政部代表与新院行政管理层代表进行会面交流时,就曾提供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建设地点及相关图测;自2022年4月开始,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委派的代表通过数次与非营利公司的负责人交流后,在2022年5月14日安排了董总领导人与非营利公司董事部代表进行正式会面交流。在该次交流会上,非营利公司代表就提出欲在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增建空间,以供新纪元大学学院使用,并愿意承担额外增加的费用。董总代表在会上明确提出,非营利公司董事会应积极推进恢复当年原有的组织架构,会上亦初步达成尽快完成董总与新纪元大学学院租约法律文件的共识。

 

10. 为何非营利公司及新纪元大学学院后来对筹建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态度与反应转变?

2022年7月8日,新纪元大学学院正式来函,要求董总在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 内增建4万平方尺的空间供该校作教学用途。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本着新院的长期发展及师生福利,也期望非营利公司回到成立初衷,恢复董总、教总与独大三机构在非营利公司董事部的主导权,而不是由个人会员主导,以共同为华文教育事业的发展谋求最大利益,积极看待新院来函的要求。不料,就在双方多次商议且未有定案之际,新院却在今年2月19日新春活动发表不符合事实之言论,声称双方已达成协议,同意该校兴建高达十二层的 “南大楼”。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数度去函要求对方澄清不果,反而在2023年5月19日及6月7日连续接获对方的律师函,要求 “华教综合大厦” 立即停止施工,令人匪夷所思。

 

11.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 “非法侵占 (unlawfully encroach) ” 新纪元大学学院土地?

正如前述所言,独大作为地主,自1991年及2021年两次签署各30年的具法律效力的合约,阐明董总为此地段的全权使用及管理者。新院原本是由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创立的非营利公司所催生的高等学府,乃属于华教的公共资产,后来因为非营利公司被少数别有用心者掌控而导致新院被骑劫。虽然双方没有签署任何租约,三机构本着华教大义,同时期待未来或可能会有所转机的考量下,依然允许新院继续使用有关的土地及建筑办学。多年来免费使用他人土地的一家私人有限公司,竟然倒过来发律师函声称该土地的合法管理者“非法侵占”其土地?这才是不据法理的行为。

新纪元大学学院发律师函 阻董总华教综合大厦施工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与

独大教育机构(独大)

联合文告

2023年6月7日

新纪元大学学院发律师函

阻董总华教综合大厦施工

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筹划逾四年的 “华教综合大厦”,目前基本完成所有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并已择订于今年6月24日举行动土礼。正当动土礼的筹备工作展开之际,新纪元大学学院竟委托律师于今年5月19日发来律师函,声称董总 “非法侵占 (unlawfully encroach) ” 其土地,并要求董总 “立即停止 (Immediately cease and desist)” 施工,否则将采取法律行动。

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对新纪元大学学院发出的律师函深表示惊讶和不解,因为该律师函中所谓的 “非法侵占” 其土地,完全不符事实,企图混淆视听,故有必要就此公开说明原委。

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及其在1994年联合筹建的新纪元大学学院毗邻而立,其目前所处的整个地段,原为加影华侨学校原址。上世纪中叶,加影华侨学校因各种阻难而关闭,遂于1978年将有关地段和校产交由加影八大华团组成的 “华侨学校产业受托会” 共同管理,上述地段在1988年由该会转名予独大,以供发展民族教育用途。加影华侨学校产业受托会当年献地予独大,获得各媒体大肆报道,而相关法律文件如地契也明确土地归属独大。因此,作为合法地主的独大,联同董总与教总倡议筹建 “华教综合大厦”,却遭新纪元大学学院委托律师来函指 “非法侵占” 其土地,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事实上,当年独大与董总和教总三机构,为了沿续创办一所高等学府的初衷,早在1991年便将此地段以租约的形式付托给董总全权处理。1994年,为了赓续南洋大学及独立大学未竟之志,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联合创立 “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 以申办新纪元学院,并于1997年在各界支持下获准办学,遂于翌年举行开学典礼。

简言之,上述地段的地契和租约,皆有法律文件证明其土地拥有权和使用权。因此,独大为此地段之拥有者,董总是建筑物的业者及此地段的使用及管理者,而新纪元大学学院在此地段的身份,原先就是由三机构所拥有及管理下的使用者。各者在这片土地的身份、关系一目了然,其理至明,不容混淆。

必须指出,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自1994年创立至2010年期间,其章程规定由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共同主导和管理董事会,三机构各派出五位董事共十五人,再由会员大会选任六位学有专长的个人董事,合计二十一位董事。而自创办以来,当届的董总及教总主席皆自动被推选为该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主席及副主席。然而,经历2013年董总风波后,叶新田和邹寿汉等人便数度修改章程,不仅拒绝退下该董事会的主席及副主席职务以交还给时任董总和教总主席,更变相地私有化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将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的代表权削减至各两位董事共六人,反之将个人董事增加多达二十九人,致使个人董事的人数远远超越三机构的代表人数,导致少数私人掌控华教的公共资产,此举经已违背昔日创办初衷。虽然如今的新院实质上已经被骑劫,但基于民族教育精神,三机构还未向新院收取租金,仍然让新院使用原来的空间。

董总、教总和独大在2019年发起筹建 “华教综合大厦”,在原址设立一座用以培训师资、批阅统考试卷、巩固及推广华教、促进文化交流的大楼。从民众到学校、华团、公司企业,各界无不踊跃支持响应,不论募款或工程规划都如火如荼,有序进行,相关建筑图测亦已获加影市议会批准。

期间,毗邻的新纪元大学学院于2022年7月8日来函,要求董总在 “华教综合大厦” 内增建4万平方尺的空间供该校作教学用途。就在双方多次商议未有定案之际,新院却在今年2月19日新春活动发表不符合事实之言论,声称双方已达成协议,同意该校兴建高达十二层的 “南大楼”。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数度去函要求对方澄清不果,日前反而接获对方的律师函,要求 “华教综合大厦” 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事态严重,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联合召集我国主要华团于5月31日举行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建设及进展汇报交流会”,向华团汇报及说明事件的演进,在交流环节,获得23个团体一致支持 “华教综合大厦” 按照原定计划动工,三机构深感欣慰并会依据专业程序落实大厦的建设。

 

新纪元大学学院发律师函 阻董总华教综合大厦施工

新纪元大学学院发律师函 阻董总华教综合大厦施工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与

独大教育机构(独大)

联合文告

2023年6月7日

新纪元大学学院发律师函

阻董总华教综合大厦施工

 

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筹划逾四年的 “华教综合大厦”,目前基本完成所有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并已择订于今年6月24日举行动土礼。正当动土礼的筹备工作展开之际,新纪元大学学院竟委托律师于今年5月19日发来律师函,声称董总 “非法侵占 (unlawfully encroach) ” 其土地,并要求董总 “立即停止 (Immediately cease and desist)” 施工,否则将采取法律行动。

 

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对新纪元大学学院发出的律师函深表示惊讶和不解,因为该律师函中所谓的 “非法侵占” 其土地,完全不符事实,企图混淆视听,故有必要就此公开说明原委。

 

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及其在1994年联合筹建的新纪元大学学院毗邻而立,其目前所处的整个地段,原为加影华侨学校原址。上世纪中叶,加影华侨学校因各种阻难而关闭,遂于1978年将有关地段和校产交由加影八大华团组成的 “华侨学校产业受托会” 共同管理,上述地段在1988年由该会转名予独大,以供发展民族教育用途。加影华侨学校产业受托会当年献地予独大,获得各媒体大肆报道,而相关法律文件如地契也明确土地归属独大。因此,作为合法地主的独大,联同董总与教总倡议筹建 “华教综合大厦”,却遭新纪元大学学院委托律师来函指 “非法侵占” 其土地,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事实上,当年独大与董总和教总三机构,为了沿续创办一所高等学府的初衷,早在1991年便将此地段以租约的形式付托给董总全权处理。1994年,为了赓续南洋大学及独立大学未竟之志,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联合创立 “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 以申办新纪元学院,并于1997年在各界支持下获准办学,遂于翌年举行开学典礼。

 

简言之,上述地段的地契和租约,皆有法律文件证明其土地拥有权和使用权。因此,独大为此地段之拥有者,董总是建筑物的业者及此地段的使用及管理者,而新纪元大学学院在此地段的身份,原先就是由三机构所拥有及管理下的使用者。各者在这片土地的身份、关系一目了然,其理至明,不容混淆。

 

必须指出,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自1994年创立至2010年期间,其章程规定由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共同主导和管理董事会,三机构各派出五位董事共十五人,再由会员大会选任六位学有专长的个人董事,合计二十一位董事。而自创办以来,当届的董总及教总主席皆自动被推选为该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主席及副主席。然而,经历2013年董总风波后,叶新田和邹寿汉等人便数度修改章程,不仅拒绝退下该董事会的主席及副主席职务以交还给时任董总和教总主席,更变相地私有化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将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的代表权削减至各两位董事共六人,反之将个人董事增加多达二十九人,致使个人董事的人数远远超越三机构的代表人数,导致少数私人掌控华教的公共资产,此举经已违背昔日创办初衷。虽然如今的新院实质上已经被骑劫,但基于民族教育精神,三机构还未向新院收取租金,仍然让新院使用原来的空间。

 

董总、教总和独大在2019年发起筹建 “华教综合大厦”,在原址设立一座用以培训师资、批阅统考试卷、巩固及推广华教、促进文化交流的大楼。从民众到学校、华团、公司企业,各界无不踊跃支持响应,不论募款或工程规划都如火如荼,有序进行,相关建筑图测亦已获加影市议会批准。

 

期间,毗邻的新纪元大学学院于2022年7月8日来函,要求董总在 “华教综合大厦” 内增建4万平方尺的空间供该校作教学用途。就在双方多次商议未有定案之际,新院却在今年2月19日新春活动发表不符合事实之言论,声称双方已达成协议,同意该校兴建高达十二层的 “南大楼”。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数度去函要求对方澄清不果,日前反而接获对方的律师函,要求 “华教综合大厦” 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事态严重,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联合召集我国主要华团于5月31日举行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建设及进展汇报交流会”,向华团汇报及说明事件的演进,在交流环节,获得23个团体一致支持 “华教综合大厦” 按照原定计划动工,三机构深感欣慰并会依据专业程序落实大厦的建设。

吁财案细列各源流学校拨款 支持独中民办大学学院发展

吁财案细列各源流学校拨款 支持独中民办大学学院发展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23年2月25日

吁财案细列各源流学校拨款

支持独中民办大学学院发展

 

首相兼财长安华日前提呈的2023年财政预算案中,教育部拨款位列榜首,政府重视教育发展值得肯定。不过,这份财案并未详列各源流学校所获拨款,亦未提及国民型中学、教会学校、华文独中和三所民办大学学院是否受惠,我们对此感到失望。

 

教育部为本次获得最多拨款的部门(552亿令吉),相较于国盟政府去年10月宣布的减少了4亿(556亿令吉),但仍比2022年增加了26亿(526亿令吉)。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各源流学校的维修与提升拨款比前朝公布的11亿减少至9亿令吉后,各源流学校是否公平享有水电费和排污费等行政开销拨款尚未可知。为此,我们要求政府参照2019年和2020年财案,详列国小、华小、淡小、国民型中学、教会学校、全寄宿学校、玛拉初级理科学院、民办宗教学校、独中和民办大学学院(新纪元、南方和韩江传媒)等拨款细节。

 

财案公布兴建的7所新学校中,并没有包括华小和淡小,无疑令人失望。事实上,华小和淡小也是国家教育体系重要一环,无论拨款拨地、增建或迁建,政府有责任按人口与教育需求制度化处理,新财案应当纳入其中,承担建校所需经费和校地,确保早日建竣使用。

 

首相安华的联合政府不应延续国阵和国盟政府的作风,面对各源流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的拨款应秉持公平态度,在接下来的财案辩论阶段公开说明,如何透明化处理拨款,列出各源流学校的维修与提升拨款、建校计划等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