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强化华小董事会功能
缘起
华小发展历程
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发展历程已超过220年。华文小学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从私塾,新式的学堂和学校,直到现代学校,其教学媒介语亦从华人各籍贯方言改用华语。
法令赋予华小董事会管理华小的权力和责任
华小董事会受华社或创校者的委托,长期以来在管理、维护和发展华小方面扮演重要角色。从1920年学校注册法令到现行的1996年教育法令,都规定华小董事会是管理华小的机构。这些法令规定学校以及每一位学校董事和教师都必须注册,并赋予董事会管理学校的权力和责任。
华小董事会被边缘化
在当局的“一种源流学校”单元化教育政策和行政措施下,从1969年起就陆续试图废除华小董事会,或以家教协会取代董事会,或把董事会改为财务委员会,经华社强烈反对下而失败后,就转为边缘化董事会,不让董事会顺利地履行法令赋予管理学校的权力和责任。当局以校地拥有权把学校区分为所谓的“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对华小施于不公平合理的拨款分配,并要董事会把学校土地和建筑物移交给教育部。
华社各界强烈反对废除学校董事会。在政府于1970年代初把教师吸纳为公务员后,时任教育部长于1971年底表示,除了雇佣和解聘教师的权力外,学校董事会的其他权力获得保留。然而,实际情况是华小董事会至今在履行董事会职权方面仍面对各种阻难。
加强华小董事会组织运作和功能
华小董事会经历长期的被边缘化,再加上董事会本身的组织运作不健全,各种人事和人为偏差,以及对学校管理、行政操作、教育法令、教育条例以及教育部通令、指南和教育蓝图等文件往往缺乏了解,致使董事会职权旁落,未能更有效和充分地发挥董事会的功能。
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华小必须有董事会。董事会根据本法令和本法令下由教育部长制定的教育条例,以及董事会的学校管理章程,来管理华小。董事会的每一位董事必须注册,并获得董事注册证,以履行董事职责。董事会也必须确保学校的财产和资金获得恰当管理,以及学校的纪律获得充分维持。如果董事长或董事触犯该法令的相关条款或教育条例,则将面对相应的刑罚,例如罚款、监禁。此外,教育部长可委任额外董事,或暂停或开除全部或任何的董事,或解散董事会并委任另外一个不同的董事会,或暂停或取消学校的拨款,而且教育部总注册官也可取消学校或董事的注册。
有鉴于此,华小董事会应加强组织运作和功能,恢复和有效地履行董事会的权力和责任,维护华小和董事会。其中工作包括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和保存文件档案,处理校地拥有权和税务问题,提升对学校管理、行政操作和教育理念的认识,完善董事会的学校管理章程和赞助人规则,确保每位董事申请注册并获得董事注册证,制定学校软硬体发展蓝图和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案向教育部申请拨款。华小董事会必须维护华小的核心本质特征:(1)华小的教学、考试和行政的主要媒介语是华语;(2)华小必须有董事会管理学校,董事会具有主权;(3)华小传承和发扬中华文化。
在《1962年教育(拨款)条例》及其后修订条例下,华小董事会基本上由5组人士组成,即学校赞助人代表、产业信托人代表、校友代表、家长代表和官委代表。此外,校长是家教协会的顾问和董事会的秘书,但不是学校董事。校友会、家教协会以及校长肩负的行政与教学队伍,各有不同的定位和责任。在维护和发展华教的大前提下,董事会、家教协会、校友会、学校行政与教学队伍,应分工合作,努力办好学校和教育。由此可见,董事会具有广泛的社会代表性,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体现了民间社会办校兴学、培养人才的的精神价值,同时也协助政府推进国家教育发展。
全国董总成立“强化华小董事会功能委员会”
2006年,董总曾发起华小董事觉醒运动,董事会至今的一些弱点仍需改善。因此,董总中央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7日议决成立“强化华小董事会功能委员会”,并赋予该委员会四大任务:(1)推动华小董事会对本身使命、职责和权力的理解,进而加强华小董事会的运作;(2)协助董总各属会促进州内华小董事会的联系和交流;(3)提升华小董事熟悉董事会运作原则和了解学校的行政;(4)凝聚华小三机构、华团和社会人士对维护华小董事会主权与地位的共识,共同维护与发展华文小学。
当全国各地华小董事会持续加强组织运作和发挥功能,将能更好地维护和发展华小,也有助于发掘和培养华教人才,进而壮大华教队伍,加强董总和各属会,并结合广大群众力量,维护和发展华教,为国家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