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教总及雪华堂三机构联合文告-董教总退出经济咨询理事会因由及重返问题

1989年9月2日:董教总及雪华堂三机构联合文告 
董教总退出经济咨询理事会因由及重返问题


自从董教总于1989年8月23日呈函国家经济咨询理事会主席,宣布退出该会以来,我国朝野上下,立即议论纷纷;不仅对国家经济咨询理事会的运行和操作,成为公众瞩目的的问题,而对于董教总退出经咨会的原因、经过以及应否重返的问题,亦成为公众谈论的焦点。

连日来,各语文报章虽然一再报导有关情况,但由于在不触犯官方机密法令的原则下,长期以来经济咨询理事会都在闭门情况下进行,公众人士对有关会议情况及进展,知之甚少。因而当董教总宣布退出,大家感到有点突然。

其实,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董教总的决定退出,实由多方面错综复杂的因素所促成。

首先,让我们先从导致董教总决定采取行动表态的导火线谈起,进而剖析董教总所面对内外困难,才能予人较全面的认识,而不致于围绕在枝节上兜圈子。

退出导火线 ——人力资源组报告书

8月21日人力资源组提呈给国家经济咨询理事会全体代表大会的有关该组会议总结与建议的报告书,是触发董教总决定退出经协会导火线。

上述报告书,以时间不足为理由,仓促推出,在推出前未经全体成员审阅修正本及得到成员的同意,却宣称这是该组一致同意的报告书,提呈给全体代表大会。另一方面,董教总的基本要求,却被拒绝讨论,甚至连记录也未获公正记录。在该报告书提呈前夕,董教总曾再次要求修正,不获接纳,报告书仍强硬提呈上去,使董教总唯有毅然决定以实际行动来表明反对上述报告书。否则,董教总必须对此报告书的内容负责。

人力资源组报告书,其结论及建议部份是非常重要的,它将作为90年后经济政策建议蓝本之一部份。鉴于董教总基本要求,虽在过去一系列会议中经充份提出及反覆讨论,也曾获不少与会成员之支持及声援,最后却无法纳进报告书。甚至连一再要求修正的会议记录,最后仍然没有修订,充份显示会议缺乏民主协商及相互尊重,因此绝对不能含糊下去。

一般反应


自从董教总宣布退出经济咨询理事会以来,各方反应不一。文教界及华团方面,多表示支持董教总的行动。部份党团人士,则持异议,其理由一般如下:

(一)    人力资源组这次提呈的报告书,仍可修改,并非最后定稿
持这种意见的人认为:尽管经济咨询理事会存在各种问题,董教总的基本要求也未被接纳。但应该继续再争,直到最后仍被拒绝,才联同其他反对人士一齐退出。

实际上,这次提呈报告书,根本就是一个定稿。尤其是总结及建议部份,将成为今后建议蓝本之一部份,今后即使有所改变,也是以此为蓝本,在枝节上增删或补充。

以经咨会情况来看,到那时才来否决整份报告书,争论性更大。一来有关意见不像一般会议般逐个记录,二来有关总结及建议,经在前此会议中被当作一致意见肯定下来。

多年来,每当出现不利华社的法令或条例,受到批评时,某些政党便会很委曲地表示经在内阁力争,只是为顾全大局,不便采取剧烈行动罢了。况且,内阁所谈的内容,不便向外公布。于是乎,越来越多不利法令再出现。现实教训值得记录,既然无所作为,即应罢明立场,何必再恋栈下去,充当花瓶?

(二)    董教总本身所提的问题,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来争取,他人难以越俎代庖,因此董教总绝对不可退出,一定要立即回返以覆行任务。

华团三机构在十五华团经济备忘录中,固然综合了各方的意见,反映了华社一般心声。但不应忽略了,华团扮演的是反映民意的角色。有关各项基本问题,如民主及民权,是国家基本问题,它有赖政党去实现。要是把这些基本问题当作是华团本身的问题,认为只有当事人才能解决,显然忘记了政党本身所扮演的角色。

因为上述基本问题,也是政党特别是以华人为主的政党所应争取的目标,有些甚至列进党纲,现在怎能当作只是董教总的问题呢?

(三)    副首相及经咨会主席的挽留及承诺。
有关这点,董教总认为,若经济咨询理事会各级会议能有所改善,将会考虑重返的问题。

其他重要因素

作为民间团体,在经济咨询理事会华团还面对下列各种难题:

(1)    在官方机密法令约束下,由于无法通过大众媒介有效的沟通,华团与属下会员的沟通受到阻碍。

董教总及中华大会堂所提呈的十五华团经济备忘录,是综合了其属下大约四千个团体会员的意见的,其范围相当广。

对于上述十五华团备忘录各项基本建议,其成效如何,应予回馈。而经济理事会的会议成果,特别是有关总结建议部份,各团体会员都有权利了解,但在当前官方机密法令约束下,这种汇报与回馈,处处受到限制。

(2)    有关会议既属闭门性质,同时在总结时对重大课题并无投票表决,记录谁赞成谁反对,华团须承担一切,另一方面对于许多重大课题,华社所需求的可能得不到一致同意,对华社不利的许多总结和建议可能在仓促中过关。加上缺乏明确投票记录,将来可能成为历史罪人。

(3)    经济咨询理事会与华团争取目标:
由于经济咨询理事会属于收集民意及提出咨询建议,不像国会具有立法及法律上地位,华团所要求基本建议,应作为基本建议一部份。要是不能被接纳作为部份总结或部份建议,甚至在首轮报告中即被删掉或仅作为少数人意见附在建议中末尾,继续留下又有何作用?

(4)    尤为重要者,一些力劝华团即重返经济理事会的党团代表,都强调待最后报告出现,基本要求不被接纳才退出。但他忽略了许多基本总结及建议,都会先此而肯定下来。对于有争论性的特别是华社一些基本问题,将被推延至最后才讨论。最后这些问题将被当作“少数人意见”。再与一些宗教或其他问题,当作“两个极端”,充当会议点缀品。把华团的观点当作“极端”的,把华社放在这样一个地位,是极不公平的,我们愿意接受吗?

这点,对于一向扮演监督角色且超政党的压力集团的华团来说,是应该认真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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