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拥有多元民族、多元文化、多种语文、多种源流学校和多种宗教信仰的国家。现有绝大部分的华小是于1957年独立建国前创办的。随后,虽然联邦政府有批准增建一些华小,惟整体上华小的学校数量减少,增建华小困难重重,华小迁校变成替代增建华小的方式。增建华小的申请难获批准,就算获得批准,建校经费和土地仍需华小自己承担或寻求捐献,当中政府只给予一些拨款或土地,且建校耗时多年才竣工启用。由此可见,政府没有制度化增建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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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拥有多元民族、多元文化、多种语文、多种源流学校和多种宗教信仰的国家。1957年独立建国之前,本地早已存有采用各自的不同语文为教学媒介的各源流学校,如英文学校、马来文学校、华文学校、淡米尔文学校。
联邦政府发布的《1956年拉萨报告书》主张逐步落实单元化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ultimate objective),即最后只有一种语文媒介源流学校——国民学校(马来文学校),把各族孩子纳入以国语(马来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教育体系。“最终目标”的形成主要是受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语文、一种文化”思想影响,并成为国族打造的主导思想,建立单民族国家。于是,单元主义就落实到社会各领域,单元化教育政策是其一产物。“最终目标”把国民学校(national schools)作为国民教育(national education)实现国族建构(nation building)的工具。单元化教育政策以“国民团结”为名,行“最终目标”之实,把绝大部分国家教育资源用在发展国民学校。《拉萨报告书》强调落实“最终目标”的过程“必须逐步推行,不能操之过急”,许多教育措施就延着这渐进方式,逐步落实“最终目标”。
本地现有的华文小学绝大部分是在独立建国前创办的。自1957年从英殖民者取得独立至今,国民小学(国小,马来文小学)的学校数量持续大量增加,华文小学(华小)和淡米尔文小学(淡小)的学校数量则减少,增建华小和淡小困难重重。此问题的主要导因在于政治因素和执政者教育政策,它亦渗透到国家和城乡的发展规划制度,只着重规划设立或增建国小、国中(马来文中学)和宗教学校,边缘化华小和淡小等学校。
联邦政府发布的《1956年拉萨报告书》主张逐步落实单元化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ultimate objective),即最后只有一种语文媒介源流学校——国民学校(马来文学校),把各族孩子纳入以国语(马来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教育体系。“最终目标”的形成主要是受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语文、一种文化”思想影响,并成为国族打造的主导思想,建立单民族国家。于是,单元主义就落实到社会各领域,单元化教育政策是其一产物。“最终目标”把国民学校(national schools)作为国民教育(national education)实现国族建构(nation building)的工具。单元化教育政策以“国民团结”为名,行“最终目标”之实,把绝大部分国家教育资源用在发展国民学校。《拉萨报告书》强调落实“最终目标”的过程“必须逐步推行,不能操之过急”,许多教育措施就延着这渐进方式,逐步落实“最终目标”。
本地现有的华文小学绝大部分是在独立建国前创办的。自1957年从英殖民者取得独立至今,国民小学(国小,马来文小学)的学校数量持续大量增加,华文小学(华小)和淡米尔文小学(淡小)的学校数量则减少,增建华小和淡小困难重重。此问题的主要导因在于政治因素和执政者教育政策,它亦渗透到国家和城乡的发展规划制度,只着重规划设立或增建国小、国中(马来文中学)和宗教学校,边缘化华小和淡小等学校。
2.1. “邻里单位”概念与学校规划
2.2. 城市层级体系与教育设备规划
2.3. 社区的学校规划
2.3.1. 学生在社区内的学校上学
2.3.2. 在每个社区规划设立几所小学
2.3.3. 各类大小型学校的规划
2.3.4. 社会设备规划指南:教育设备或学校的规划
3.1. 获准增建华小的建校进展——更多请点击PDF档下载
3.2. 获准搬迁华小的建校进展
3.3. 增建学校和学校保留地的政策
4.1. 联邦政府增建学校的制度和运作机制——更多请点击PDF档下载
4.1.1. 国家发展规划制度
4.1.2. 城乡发展规划制度
4.1.3. 教育发展蓝图和建校计划
4.2. 建立增建各源流学校的制度和运作机制
长期以来,联邦政府有一整套关于规划和落实增建学校的制度和运作机制。此制度和运作机制是从联邦政府延伸到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层次,各级政府有其各自扮演的角色。联邦政府需要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配合,才能顺利获得学校保留地,取得建校工程的相关准证,完成建校工程。
然而,增建何种源流学校则由联邦政府决定或批准,惟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可从城乡规划专业方面,向联邦政府提出每个源流学校需要增建的学校数量、地区、学校保留地的分配和面积,以及什么时候需要建校等建议。
追根究底,只要联邦政府像增建国小的方式一样,把华小、淡小等其他源流学校纳入增建学校的制度和运作机制内,就能进一步作出改善,进而建立具有真正意义的增建各源流学校的制度和运作机制。这个制度和运作机制是否真正获得落实,最终取决于联邦政府的政治决心、诚意和行动。
- 附录1: 需要增建华小的一些地区
- 附录2: 1970-2016年全国各源流小学的学校数量和学生人数
- 附录3: 联邦政府在第6至第11大马计划下宣布的全国各源流小学的发展拨款数额(1991年至2020年)
- 附录4: 联邦政府在第6至第11大马计划下宣布的全国各源流小学的发展计划数量(1991年至2020年)
- 附录5: 马来西亚半岛城市与乡村规划局于2006年8月出版的《国家城市化政策》
- 附录6: 马来西亚半岛城市与乡村规划局于2012年4月出版的《幼儿园和托儿所设立指南》
- 附录7: 马来西亚半岛城市与乡村规划局于2013年9月出版的《社会设备规划指南》
- 附录8: 马来西亚首相署经济策划组于2014年12月发出的《第十一马来西亚计划(2016-2020年)编制指南》
- 附录9: 联邦土地与矿物总监1997年1号通令《移交拥有权给联邦作为学校地段的政府土地之统一地价率》
- 附录10: 马来西亚联邦土地专员2008年3号通令《在获取土地供联邦政府使用和在所获取后的联邦土地管理方面,联邦土地专员的功能和使用者部门/局的角色》
- 附录11: 马来西亚财政部2008年7号通函《政府项目的工业化建筑系统之实施》
- 附录12: 马来西亚首相署经济策划组2011年5月出版的《政府计划/项目的价值管理实施指南》
- 附录13: 马来西亚首相署经济策划组2015年1号通令《改善联邦政府计划/项目中的价值管理实施及建筑规划的条规和指南》
- 附录14: 马来西亚首相署经济策划组标准与成本委员会2015年《建筑规划的条规和指南》
- 附录15: 马来西亚财政部《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