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华团针对《1995年教育法令草案》发表联合文告

1995年12月5日:七华团联合文告

 

  1. 政府内阁教育委员会于1995年11月16日召开特别会议,针对《1995年教育法令草案》作最后定稿,并于11月12日交由内阁会议核准。接著教育部长就再次向华社保证华小、独中的特征不变、独中统考可以继续举行、华小董事会可以继续保留等。但是时至今日,我们还没有看到草案的原文,因此华社的五点担忧并没有消除。

  2. 最近,在报章上出现了许多混淆七华团立场的言论。我们在此重申七华团于1995年10月6日所指出的新教育法案对华教及华校所引起的五大危机并没有消除。上述的担忧是七华团的共同观点,并不单单是董教总的看法而已。

  3. 我们获悉,《1961年教育法令》的“最终目标”的单元化教育理念仍然是新教育法案的主导思想,这是华社、华团最感担虑和难以接受的。它不但不符合我国多元民族的国情,同时也与当前国内外走向民主、开放的大趋势背道而驰。我们坚决要求政府立即公布新教育法案,以更透明更民主的方式,允许我们参与讨论与协商,直到达致共识之后,才呈上国会。新教育法令关系重大,我们希望政府能够俯顺民意,不要强行通过具有争论性的草案。

  4. 最近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医生在沙巴主持文化节的集会上宣称:“我们多元种族文化的特徵应该保存”,我们认为新教育法令必须符合保存与发展各民族语言文化宗教的大原则。

  5. 本委员会呼吁华社各阶层人士继续提高警惕,密切关注新教育法案的最新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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