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教总领导人会见民政党要员后,就华教课题

1997年8月14日

 

董教总领导人会见民政党要员后,就华教课题发表文告。


8月13日晚,郭全强、王超群、叶新田、龙锦平、饶仁毅、莫泰熙、姚丽芳、王瑞国、邝其芳等董教总领导人与郭洙镇、许子根、江真诚及民政党教育小组其他成员就《1996年教育法令》进行交流。经过认真的交流,董教总仍然认为郭许江联合书面谈话对于《1996年教育法令》的诠释是不正确的。董教总仍然认为《1996年教育法令》比《1961年教育法令》更加严竣,最终目标已变成现行目标,旧教育法令的21条(2)就藏在新法令的17条(1)内,独中和统考并没有在新法令下得到肯定,还必须获得部长的豁免,华小董事会还面对多项不利条文。董教总也认为《1996年教育法令》第151条只涉及教育机构、董事及教师的注册及施予彼等之条件,与华小和独中的教学媒介以及统考的举办扯不上关系。在新教育法令下,华小,独中和统考的法理位置,仍需部长的豁免才能得到肯定。

尽管对《1996年教育法令》诠释有分岐,董教总认为双方还是可以在一些华教课题上,共同努力,为华教作出实际的贡献。

Please publish modules in offcanvas pos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