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教总严正看待华小割电事件 冀教育部立即寻求解决方案

董教总文告
2010年11月25日



董教总严正看待华小割电事件 冀教育部立即寻求解决方案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会联合会(董总)和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严正看待吉打州铅县的益民华文小学和双溪里茂港内育民华文小学被割电的事件。董教总及所有州董联会对于两校因教育部未代缴电费,导致两校被终止电源供应的作法表达最高度的不滿。董教总全力支持吉打董联会及州内华教团体在2010年11月25日进行纠察,抗议教育部的不公平政策的正义行动。

学校被割电是无论如何都是不应该发生的事,可是,它却发生了。华小成了被割电的首二个受害者,难免让人感受到,华小在国家独立时接受津贴,成为国民型小学,至今有53个年头,当局却依然视华小为二等学校,无法享有跟国民学校的同等地位,对于“一个大马”的精神背道而驰。


教育部于今年6月1日起,实行由政府的“中央付款制度”处理国内政府学校的水电费、电话费和排污费等开销,学校不用自行缴交。只是,教育部却采取“一国两制”,有关的措施却不让“政府资助学校”受惠。华、印小学和改制的前华、印中学和教会中学,必须以政府拨出的行政拨款来自行解决,而在学校行政拨款不足的情况下,就必须通过其他来源来支付。可见,教育部6月1日通令的主要目的,是要边缘化所有“政府资助学校”,蠶食“政府资助学校”的权益。

事实已经证明,若学校无法找到其他来源来支付,当局是会毫不犹疑地采取割电行动的。割电情况的发生,反映教育部是在刁难政府资助学校,也显示了国能是把金钱利益看得比办教育来得更重要。割电先例一开,以后是否要出现割水,割电话和拒处理排污的情况?董教总对于教育部显然有意要边缘化政府资助学校的作法,表达强烈的不满。

“政府资助学校”是国家教育的一环,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有明确规定的地位。确保“政府资助学校”拥有电供、水供、电话便利和排污设备,是教育部不可推卸的职责。所有送儿女进入“政府资助学校”的家长,都跟把儿女送进“政府学校”的家长一样,是纳税人,既然是履行相同的义务,理应享受相同的权利。教育部企图边缘化“政府资助学校”,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作法。

因此,董教总要求教育部立即采取行动,解决吉打州铅县的益民华文小学和双溪里茂港内育民华文小学被割电的问题,并确保同样的事件不再重演。否则,董教总将采取进一步的行动,联合全国华教同道作进一步抗争。为一劳永逸解决上述问题,董教总吁请政府一律以“中央付款制度”来处理各源流学校的水电费和其他开销,以示公平对待所有学校。

Please publish modules in offcanvas pos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