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发表文告

董总、教总、独大三机构联合文告
2015年10月2日

 


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作为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创办团体,就2015年9月30日有人冒用董教总教育中心的名义向媒体发表文告,声称叶新田仍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主席一事,发表以下文告,予以严厉的驳斥,以正视听。

 

  1. 根据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章程第18条(ⅷ)规定,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若被推举他的组织中止或开除其会员籍就丧失董事资格。在9月17日董总第30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决议委派以主席刘利民为首的新五人名单(主席刘利民、秘书长傅振荃、财政张锦祥、中委陈国辉和陈志成)代表董总担任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叶新田原是以董总团体代表身份出任董教总教育中心的董事,继而被推举为主席。随着董总撤换叶新田、邹寿汉等人,改委其他董总中委代表董总出任董教总教育中心团体董事,就已清楚地宣告叶新田已丧失其在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所扮演的任何角色。任何人,包括叶新田在内,在没有获得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会的同意与认可下,是绝对不能冒用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内及对外代表董教总教育中心发言和做出任何决策。这是严重的犯法行为,对于2015年9月30日有人冒用董教总教育中心的名义向媒体发表文告的事件,我们特此声明将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2. 我们也严正的表明,董总823特大所选出的新领导,是唯一受到社团注册局承认的合法名单,这是铁一般的事实。因此,我们要奉劝那些至今依然愚昧选择相信叶新田自称其仍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主席的人,必须明察明理,不要再受人刻意误导和愚弄。

  3. 我们在此更要以诚挚深痛的心情向社会大众作出呼吁,必须认真看待近期内掀起的董教总教育中心修章争议。这是以叶新田为首的小撮遭董总绝大部份会员代表唾弃的华教失意及投机份子,为了个人隐议程,企图将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创办团体的董总、教总和独大排挤,增加其朋党以为继续把持董教总教育中心,掌控新纪元学院,強占华教公有财,为其一小撮朋党服务的闹剧


    广大华教支持群众,不应坐视不理,任其得逞,必须站出来对这些朋党加以谴责,共同捍卫华社公共资产,以免落入利欲熏心及企图不良上述一小撮人的手中。

Please publish modules in offcanvas pos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