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于1981年11月22日,吉隆坡中华大会堂楼上董总会议室~
- 本大会议决本机构应根据社团修正法令,申请成为政治性团体。
- 本大会议决通过修改章程,本大会宗旨应增加下列四项条文:
(a)维护会员的基本公民权益。
(b)维护华族公民使用、教导及学习母语母文的基本权利。
(c)在宪法的范畴内对任何涉及语文、教育及文化之事件,提出意见及批评,以影响政府之施政及政策。
(d)促进各民族之亲善与团结。 - 本大会吁请全国所有华团积极地申请成为政治性社团,同时相应地修改章程,配合实际情况,以便更有效地发挥其他民间团体应扮演的角色。
- 本大会重申争取民族教育权利平等的信念,并促请全国注册社团支持独大有限公司对独大的官司进行上诉,力争到底。
- 华文独中的最大危机是来自国家教育政策,因为它的最终目标是一种语文,一个教育制度,经济困难固然存在,但却是可以克服的;我们欢迎来自各方面的经济支持,但必须是没有政治目的与无条件的。
- 1973年独中运动所提出的独中路线与办学方针,直到现在基本上还是正确的,但它有必要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环境的变迁加以充实和发展。例如加强语文训练、专才学校、现代化和专业化都有必要加以进一步的研究,但不能本末倒置,改变独中作为华教堡垒,和普及教育机构的基本功能。
- 本大会促请政府撤消1961年教育法令21条(2),以示不关闭华小的诚意。
- 本大会促请教育部在实行3M制时,应接受1981年6月14日全国华校代表就3M制致教育部长备忘录中所提出的建议,并公平对待各源流小学。
- 本大会再次促请教育部正视华小缺乏师资的问题,并修改一些不必要及不合理的条件,以让更多的临时教师参加受训成为合格的教师。
- 本大会再次吁请各华人政党捐弃成见、达致凉解,为维护民族的权益,争取公平、全理的社会而作出牺牲及贡献。